【勿忘九一八】沈阳灭火器厂家:消防车道的设置标准
2018-09-18 来自: 沈阳山久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2267
为便于火灾时消防车抵近现场扑救火灾,下列情况应设置消防车道:
(1)当建筑物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,均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。
(2)工厂、仓库应设置消防车道。一座占地面积大于等于3000M2的甲、乙、丙类厂房,或占地面积大于等于1500M2的乙、丙类库房,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,如有困难,可沿两个长边设消防车道。
(3)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、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和占地面积大于等于3000m2的展览馆等公共建筑,宜设环形消防车道。
(4)建筑物封闭内院,其短边大于等于24m时,宜设进入院内的消防车道。
(5)高层民用建筑物应设环形消防车道。
消防车道要求如下:
(1)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时,洞口净高和净高大于等于4m,门垛间净宽大于等于3.5m.
(2)消防车道宽度应大于等于3.5m,道路上空净宽应大于等于4m,路边距建筑物应大于等于5m.
(3)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道路相通。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面积大于等于12m X 12m的回车场。供大型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面积应大于等于15m x 15m
沈阳山久消防器材有限公司(原沈阳山久消防器材销售维修中心),始建于1997年1月15日。是经辽宁省公安厅消防局,辽宁省技术监督局批准的定点销售维修厂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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